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2019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国家科技奖是国务院设立的最高级别科技奖励,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含创新团队、科普项目)、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等五个奖种。
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国家科技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项目等方面做成突出贡献的公民或组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或是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技工作者。国际科技合作奖授予对中国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人士或者外国组织。各奖项具体要求及材料准备样式请参考附件1。
二、提名要求
国家科技奖采用提名制。申报国家科技奖的项目(人选)可向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学会)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申请提名。此外,还可通过专家提名。详见附件1内容。
安徽省关于提名2019年国家科技奖工作已经启动,拟通过安徽省提名国家科技奖的老师请于12月3日前提交校科技奖励申报审批表(附件2)于科研部306,申报材料的详细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拟通过专家提名的老师请于12月10日前提交校科技奖励申报审批表于科研部备案。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联 系 人: 殷骞(通用项目) 电话:63601956 Email:yinqian7@ustc.tsg211.com
刘静(专用项目) 电话:63607895 Email:liujing6@ustc.tsg211.com
科研部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
1、国科奖字〔2018〕41号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