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科技厅近日发布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申请的通知,详情请参见http://kjt.ah.gov.cn/content/detail/5d91b9db7f8b9a1a789d437b.html,申报政策类别3,对省内高校院所在皖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转让的成果,按其技术合同当年实际到账额给予10%的补助,单项成果最高可达100万元。
拟申请补助的成果,必须同时符合4个条件:1、技术合同甲方为安徽省企业;2、甲方企业非学校或研究团队个人利益关联企业(即非学校持股企业、非学校控股企业或不存在其他利益关联情况);3、申请补助资金的发票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4、技术合同已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完成认定登记。
拟申请的老师,请务必于10月12日前,将合同扫描件(不含合同附件)PDF版、发票扫描件PDF版(必须要标注技术合同名称并加盖学校财务印章,如缺少标识或未注明的,省科技厅将视为无效申报,不予审核)、转账凭证扫描件PDF版(必须要标注技术合同名称,如缺少标识或未注明的,省科技厅将视为无效项目,不予审核)、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扫描件PDF版和《在皖高校院所转化科技成果补助单项成果信息表》word版共计5个文件的电子版,文件名为“材料名称+项目名称” 不要压缩打包,不要合并,email至:taoli@ustc.tsg211.com,逾期不补。特别要注意:1、前述PDF文件必须小于1M,且要清晰可见;2、发票金额与转账凭证金额数据不一致的须作说明,并盖单位公章。
该补助申请要求按属地申报的,校内申报的时间节点为10月12日,逾期无法弥补。申报流程为:10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email至taoli@ustc.tsg211.com,10月12日学校完成材料审核并登录 “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10月14日—16日合肥市科技局完成材料网上在线审核,10月16—17日学校在线打印,完成盖章装订报送合肥市科技局。
校内联系人:李涛 63606547,taoli@ustc.tsg211.com
校成果转化办公室
2019年10月1日